酒驾曝光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建湖交巡警积极开展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现将近期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安全文明出行
1
曝光
6月5日14时许,洪某某驾驶苏J09T5***号大型轮式拖拉机行驶至建湖县泰漕线与G343线叉口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芦沟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6mg/100ml。
2
曝光
6月6日13时许,成某某驾驶苏J68***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建湖县草庆线022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第三警务站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7mg/100ml。
3
曝光
6月6日14时许,臧某某驾驶苏J0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建湖县草庆线022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第三警务站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5mg/100ml。
4
曝光
6月7日4时许,邵某某苏JS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建湖县343国道007号路灯杆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建阳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3mg/100ml。
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
到底有多高!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不要因一时侥幸
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妄之灾!
来源:平安建湖
欢迎光临 滨海论坛 (http://bhwang.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