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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2014-10-16 09:40| 发布者: 一切随缘|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滨海网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为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学习型、为民型、务实型、创新型、清廉型班子建设要求和“投身发展中心、顺应广大民心、立足本职尽心、服务群众用心”的工作定位,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和改进作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整改原则

  一是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方案确定后,公开方案,敞开大门,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参与整改工作。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通报整改落实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让群众了解整改的措施办法、主要进度和实际成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分类推进。着眼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性质区分,从群众最反感、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联系服务群众的薄弱环节抓起,从群众最迫切希望办的事入手,分类解决,认真总结整改成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坚持真行真改。聚焦“四风”问题,顺应群众期盼,拿出硬措施,敢啃硬骨头,逐一检查,逐一整改。按照工作职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抓好建章立制,确保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

  四是坚持群众满意。立足滨海人大工作实际,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密切干群联系、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监督成效上,动真碰硬,取信于民,确保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内容和分工安排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通过长期的学习交流,党组成员力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担当,坚决与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言行展开斗争;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警醒,不断巩固思想防线和道德底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决批判、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价值认同、感情认同。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

  2.不断增强组织纪律性。长期坚持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不发表、不传播违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定的言论,不发表有损团结的言论,不做有损团结的事,决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

  3.努力增强大局观念。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观大势、谋大局、定大事,自觉在“五大会战”的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

  4.重点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插手分管的对口单位资金、项目管理,带头遵守人大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廉政纪律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5.提高调查研究质量。切实转变调研工作的方法方式,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形式主义,多到基层一线、人民群众中去走访,坚持带着问题去,争取调研一个问题、拿出一个可行方案,力求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每季度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0天,每年自己动手撰写两篇以上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

  6.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让更多的委员参加调研,实行点名发言制度。

  (责任领导:李运亮;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各委员会)

  7.提高勤俭节约意识。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清理和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实行“合会并会套会”,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来客接待、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于广轩;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三)反对形式主义方面

  8.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工作本领。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学习交流等制度。注重考评考核,把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综合目标考评,形成浓烈的学习氛围。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着问题学,联系工作学,深入群众学,把学习过程变为提升境界、形成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对策。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9.重抓工作责任落实。出台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实反馈办法,进一步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发挥好人大机关督查督办的刚性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以强有力的督查督办推进工作,特别是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县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办理等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重大事项全面落实。

  (责任领导:李运亮;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10.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制度,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各级人大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修订机关值班值勤、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

  (责任领导:李运亮;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四)反对官僚主义方面

  11.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党组班子积极参加五大会战,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政府实施的一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专委会和代表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保证项目的社会效益和落实效果。班子成员定期深入挂钩重点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科级干部服务好联系的“135”工程7家企业。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12.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问政问需问计于民,扑下身子察民情、接地气,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打成一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党组班子成员每人每年驻点调研时间20天以上。坚持为基层群众分忧解难,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落实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切实抓好“十送群众”、“千名代表进万户”活动;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信访包案制度,开展信访维稳、涉法涉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人代委)

  13.提高代表活动质量。进一步密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每名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人大代表之家”与代表开展面对面交流不少于2次。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改进督办方式,不断提高办成率;完善代表履职考核激励机制,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定点定向检查和视察,有计划地组织普通群众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邀请他们参加各种听证会、测评会,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活动。

  (责任领导:李运亮;责任单位:县人大人代委)

  14.提升监督工作成效。在监督工作中,克服好人主义现象,视察时要沉下身子去发现问题,审议时要深入剖析和研究,想办法把难题解决好。坚持务实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对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严把视察调研关、会议审议关、审议意见关和督办落实关。以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专题视察等形式,加强跟踪监督,促进审议意见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各委员会)

  (五)反对享乐主义方面

  15.坚持推动工作创新。克服安于现状、小进即满思想,常怀进取之心。从增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出发,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创新探索。加强对各镇区人大先进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16.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教育和引导广大人大代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模范践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各委员会)

  17.加强对镇区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镇区人大工作业务指导,加强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镇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责任领导:李运亮;责任单位:县人大人代委)

  (六)反对奢靡之风方面

  18.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简化公务接待形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责任领导:于广轩;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19.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前,杜绝任何公车私用。

  (责任领导:于广轩;牵头单位:县人大办公室)

  20.带头执行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加强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遵守和执行住房、用车、用餐、差旅、医疗等工作生活待遇规定。全面清理人大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规范职务消费,不进入任何形式的********,不持有会员卡、贵宾卡。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分工负责制,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是本整改方案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涉及不同单位、互相交叉的整改落实任务,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任务不落实的、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工作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结合办公室、各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实际,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指导,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和时间要求顺利推进。

  (三)抓好督促检查。有整改任务的单位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建立整改任务信息反馈和公示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县人大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定期对各单位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收集、通报和跟踪督办。

  (四)公开接受监督。坚持开门搞活动的原则,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将整改落实工作置于监督之下,主动接受群众对整改成效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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