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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转供水主体及终端用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9号)规定:
供水企业暂未抄表到户由转供水单位收取水费的,终端用户具备表计条件的按照政府规定供水价格执行,供水企业应当尽快抄表到户;终端用户不具备表计条件的,转供水单位可以暂按政府规定供水价格向供水企业交纳供水费用,交纳的供水费用最终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公共部分、公共设施等用水应当计量,相应水费应当通过收取的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并建立健全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海县水利局
2024年6月20日
滨海县转供水价格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方式 | 收费依据 |
水价 | 生产类用水:3.25元/m³ 特种类用水:3.75元/m³ | 预缴费或 现缴费 | 苏发改规发〔2022〕9号 滨发改〔2020〕56号 |
监督服务电话:84123010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价格政策咨询电话:84108322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