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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收费,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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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7 15:43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近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

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通知》提出,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要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

 

 

通知指出

要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具备运营能力的街道办、居(村)委会、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以及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建充电设施,并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

通知明确

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升级改造时间节点,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电动自行车是出行的重要工具

但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购买合规的产品

↓↓↓

 

 

产品合格证核对、车辆核验

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
首先要查看车辆的产品合格证
并且按照新国标的规定
核对车辆的相关信息
整车的质量不超过55公斤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电机的输出功率不超过400瓦
额定电压不超过48伏
根据产品合格证上的参数照片核对
与车子的实际情况进行比照
比如产品的编码与车辆上的喷码是否一致
如若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不符
不要购买

 

来源 | 中国政府网、江苏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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