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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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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08:54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未来、民族发展。“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各主管部门全力推进和各校外培训机构大力配合下,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暑期临近,学生校外培训需求较平时明显增加。为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有效营造暑期校外培训清朗安全环境,市“双减”办现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作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须认真学习研读,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市“双减”办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回应违规培训举报,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二、积极主动申请审批监管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审核意见书》,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分别为科技、文广旅、体育部门,市“双减办”负责统筹协调,牵头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各培训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属地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将预收费资金、培训材料、培训人员等主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全流程监管。

三、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规范信息公示。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将培训资质、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人员资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接受公众监督。

2.规范收费行为。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家长缴费时,应指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APP家长端”进行选课、缴费,所收培训费用全部纳入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不得要求家长私下缴费买课。应与家长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正规发票。

3.规范宣传行为。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周边发放培训广告,不得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教育焦虑的违规广告。

4.规范人员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入职前资格审核和准入查询制度,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其他无资质人员及从业禁止人员。要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5.规范培训材料。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时要使用规范出版物,培训材料要符合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不得违规使用未经审核的培训材料,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要定期开展培训材料自查自检,并主动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四、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托管、夏令营研学、教育咨询、文化传播、驻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在暑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或租借场地给他人开展学科类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是一切校外培训活动的底线和红线,必须认真严肃对待,不容丝毫有失。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制度。暑期开课前,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1次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等演练,组织学员开展1次“安全第一课”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要在培训前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培训期间每2小时至少开展1次防火等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是校外培训机构的生命线和唯一发展途径。希全市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进一步深化认识、规范培训、诚信经营,以更加科学的理念、更加自律的态度、更加优质的服务,使校外培训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盐城市“双减”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附:盐城市校外培训机构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来源:盐城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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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6-28 09:18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不给培训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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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6-28 13:16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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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3:29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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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3:40 来自滨海论坛APP用户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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